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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转让

债权人在通知中写错了转让金额,这份通知有瑕疵吗?|重庆债权债务法律网

李章虎 律师团队|2026-10-03|脱敏改编情景
重要说明:本情景系多个真实案件中常见争议要素的脱敏改编,不指向任何特定真实案件,亦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预测或承诺,仅供理解裁判思路与风险点。

情景背景

债权人甲将对债务人乙的 80 万元债权转让给丙,发出的转让通知中却误写为 60 万元。乙收到通知后,对究竟应向丙支付 60 万元还是 80 万元心存疑问,遂暂停付款并向甲求证。甲确认应为 80 万元,但乙担心通知的记载有误会影响其履行。

争议与处理思路

本条(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六条)关注的是通知使债务人知悉转让事实。实务中通常认为,通知中金额记载有误属于意思表示的具体内容存在瑕疵,若能及时更正或通过协议、其他材料澄清真实的转让范围,通常不影响转让本身的效力;但债务人基于错误通知已作出的履行,其效力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。为避免争议,宜由让与人出具书面更正说明,明确正确的债权金额与履行对象。

平台提示

债权转让通知应当准确载明债权金额、履行对象与依据,发现笔误的应立即出具更正确认。债务人在通知内容不明确时,可暂缓履行并书面求证,保留求证过程,避免因误付承担不利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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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章虎 律师团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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