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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的消灭

债权人说「不用还了」,债务终止了吗?|重庆债权债务法律网

李章虎 律师团队|2026-10-03|脱敏改编情景
重要说明:本情景系多个真实案件中常见争议要素的脱敏改编,不指向任何特定真实案件,亦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预测或承诺,仅供理解裁判思路与风险点。

情景背景

乙与甲系相识多年的朋友。债务人乙欠债权人甲 60 万元,甲在一次聚会中口头表示「这点钱就当算了,不用还了」。当时在场的朋友也有人听到这句话。乙据此认为债务已依免除而终止,此后未再履行。乙还基于该表态放缓了备款安排,将资金投向了其他用途。后来甲反悔,以自己当时并非真心为由要求乙继续还款,双方产生争议。甲称聚会表态仅是客套,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免除,乙则不以为然。

争议与处理思路

本条(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七条)将「债权人免除债务」列为债务终止的情形,而免除属于债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。实务中通常认为,免除是否存在、是否生效,需要考察债权人是否作出了真实、明确的意思表示;若表述含糊、出于客套或附有条件的,可能难以认定为有效免除。甲主张反悔的,需要说明其当时的表示是否构成真实免除。举证责任通常落在主张免除的一方(债务人乙)身上。

平台提示

债权人若确实免除债务,宜以书面形式明确免除的范围与条件并保存;若只是客气或暂缓催收,应清楚表达,避免被误解为免除。债务人接到免除表示后,宜要求书面确认,避免事后反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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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章虎 律师团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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