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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终止

合同中的终止与结算条款|重庆债权债务法律网

重庆债权债务法律网|2026-10-03|阅读约 6 分钟

导语

合同终止后仍有大量事项需要处理:结算期间多长、抵销怎么操作、免除需要什么形式。这些内容如果事先没有约定,往往要等到争议发生时才临时应对。

本篇给出终止情形与程序、抵销与免除条款的设计要点。

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七条(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)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债权债务终止:债务已经履行;债务相互抵销;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;债权人免除债务;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;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。合同解除的,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。这条规定是判断债务是否已经消灭的基础规范。

一、终止情形与程序

在合同中列明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与程序,包括通知方式、异议期限与终止后的处理安排,把终止的路径事先设计清楚。

约定终止后的结算期间与结算方式,明确双方在终止后仍需履行的义务,使终止与结算之间平稳衔接,减少交接环节的争议。

二、抵销与免除的约定

约定抵销的适用条件与通知方式,使抵销在实务中更具可操作性,把抵销的启动与确认流程写清楚,便于实际执行。

对债务免除设定形式要求,例如须经书面确认,防止日后就免除是否成立产生争议,把意思表示的形式固定下来。

操作清单

在合同中列明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与程序,包括通知方式、异议期限与终止后的处理安排。

约定终止后的结算期间与结算方式,明确双方在终止后仍需履行的义务。

约定抵销的适用条件与通知方式,使抵销在实务中更具可操作性。

对债务免除设定形式要求,例如须经书面确认,防止日后就免除是否成立产生争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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